為全面做好當前疫情防控工作,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,確保生活必需品供應穩定有序,現就加強全縣范圍內超市、農貿市場等生活必需品經營場所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:
一、嚴格主體責任落實。各經營場所主要負責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,須建立健全內部疫情防控體系,制定應急預案,明確職責分工,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到實處。
二、強化從業人員健康管理。所有從業人員須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,每日進行體溫監測和健康登記,規范佩戴口罩、手套等防護用品。出現發熱、咳嗽等癥狀應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時就醫。
三、落實入場人員管控。在入口處設置檢查點,對所有進入人員嚴格落實“掃碼(健康碼、行程碼)、測溫、戴口罩”措施,保持安全距離,避免人員聚集。對于無法掃碼人員,須進行實名登記。
四、加強場所清潔消毒。每日營業前后須對經營場所進行全方位清潔和預防性消毒,特別是電梯、購物車(籃)、收銀臺、衛生間、門把手等高頻接觸部位要增加消毒頻次,并做好記錄。保持室內空氣流通。
五、控制客流密度。采取錯峰、限流等措施,合理控制同一時段內顧客人數。在稱重、收銀等易聚集區域設置“一米線”,引導顧客有序排隊。
六、保障商品供應與安全。積極組織貨源,確保米面油、肉蛋奶、蔬菜水果等生活必需品供應充足、價格平穩。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索證索票制度,加強冷鏈食品追溯管理。
七、提倡無接觸支付。鼓勵顧客使用電子支付方式,減少現金交易帶來的接觸風險。
八、做好應急處置準備。經營場所應設置臨時隔離區域,發現發熱或健康碼異常人員,應立即引導至該區域,并第一時間向屬地社區(村)和行業主管部門報告。
九、加強宣傳教育。利用場內廣播、顯示屏、宣傳欄等,廣泛宣傳疫情防控知識和措施,引導顧客和員工做好個人防護。
十、強化監督檢查。各行業主管部門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,對防控措施落實不力的經營場所,依法依規予以處理。
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,后續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動態調整。請各經營場所嚴格遵守,廣大市民積極配合,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線。
關于暫停經營性演出及經紀業務的補充通知
鑒于當前疫情防控需要,為減少人員聚集,降低傳播風險,經研究決定,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,全縣范圍內暫停各類經營性演出活動(包括但不限于商業性文藝演出、大型慶典演出等)及相關的經紀業務,恢復時間另行通知。各相關經營單位須嚴格遵守,妥善做好后續工作。
特此通告。
(落款:XX縣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)
(日期:XXXX年XX月XX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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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1-12 08:11:49